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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好三种关系 进一步加快城镇化步伐  

2014-10-06 16:51:44|  分类: 默认分类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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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,是推进“两个构建升级”、实现新常态下区域经济科学、健康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引擎和支撑。2006年我市被确定为省城乡一体化试点以来,做了大量工作,取得明显成效。但作为大的发展趋势、大的战略、大的举措和比较长远的任务、首批试点城市来讲,还需要加大力度,加快步伐。在这里需要注意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。

          一是“标”与“本”的关系。

       两年前,联合国关于世界城市化展望的研究报告预计,我国城镇化到2030年一直会保持一个较快的发展速度,届时城镇化率将达到65%——70%。从实现了现代化的发达国家看,城市化率一般为75%——80%,有的还更高一些。

      到2013 底 ,我市城镇化率为52·84%,低于郑州67·08%、济源54·81%,在全省居第三位,同时低于全国53·73%的平均水平。就我市总量较小、现有的基础以及试点的要求等,这个水平都显得低了一些。再进一步分析,2013年分县区看,山城区的城镇化率达到85·9%;鹤山区为84·4%;淇滨区(含经济开发区)为70·5%;而淇县只有48·7%,浚县仅为29%。

        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目标,突出重点,要求具体,采取切实措施,借鉴先进做法,标本兼治,提升城镇化的水平。两县包括淇滨区,在注重“本”的前提下加大“标”的治理力度和步伐,尽快较大幅度提高城镇化率。山城区、鹤山区要悉心“本”的内涵,落实好相关政策,使广大市民得到真正更多实惠。

       二是“质”与“量”的关系。

     我市经济总量较小但人均指标比较高,发展的基础相对好,进一步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,提升城镇化水平,既是试点城市的要求,也是我们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(我市《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》规划十二五末即2015年,城镇化率要达到60%,2013年52·84%相差7·16个百分点,2014、2015年均需要提高3·58个百分点)。

        加快城镇化建设,可以享受到现行政策的更多“红利”,群众从中可以得到更多实惠。比如,最低生活保障,目前我们城市标准为每人每月320元,农村每人每年1800元,每人每个月仅合150元,农村和城市标准相差一半还多,等等。

        扎实推进,保证质量,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出发点,也是落脚点。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,质量的提升会是一个过程。比如,“村改居”,村改居后仍可保留“村委会”的牌子。可以“两边跨、两边靠”。

         三是“快”与“慢”的关系。

         新型城镇化是最大的“内需”,也是最大的投资,同时还是一个巨大的“德政工程”。大量祖祖辈辈“脸朝黄土背朝天”的农民将融入城镇,家园变迁,人生转折,生产生活方式嬗变,这是时代的进步和社会文明的跃升。精心规划、精心组织、精心实施,扎扎实实,越快越好,毫无疑问,毋庸置疑。

        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结婚把城镇有房作为重要条件或首选,从这一点来讲,城镇化也是大势所趋,民心所向。但是情况复杂,好事办好并不容易。思想意识、经济条件、多年习俗都可能成为制约的因素,具体工作中应保持必须的清醒和理性。老宅村居住人越来越少,直到空心,有一个过程,时间也可能比较长,这是个客观实际,急不得。

      新一轮的改革已全面开启,包括户籍制度的改革,这对城镇化推进提出更好更快的要求,此时的观望,导至“慢半拍”,许多事情都有可能被正在深化的改革搁等到“下一班车”。

        高瞻和定见,时代提供各级领导作为的平台和机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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